2011年10月5日 星期三

陳緻遠假球案官司預測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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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球案 4球星加重求刑 張誌家 陳緻遠堅不認罪

更新日期:2011/04/16 06:30 蘋果日報

【綜合報導】讓全國球迷心碎的中華職棒假球案,闆橋地院昨開庭進行宣判前的最後辯論。陳緻遠張誌家、蔡豐安、楊博任四名涉案球星仍堅稱沒打假球,陳緻遠以緻激動說:「我寧願死在球場上!」但檢方痛責四人堅不認罪、浪費法律資源,惡性重大,且身為知名球星,竟忘卻「認真打球就是神聖工作」,以至中職受假球案嚴重影響票房,當庭加重求刑為2年至2年6月。全案6月底宣判。

檢方並指《運動彩券發行條例》批改案年頭已三讀,若3人以上打假球荊棘運彩投注的賽事合理,最高可判刑10年,雖修法在案發後無法拘謹本案,但為免量刑過輕,盼法官酌情剖斷。

預計6月底宣判

中職前年10月爆發史上第5次假球案,被檢方查出2006年到2009年共有32場假球,牽涉球團席卷兄弟象、La new熊(現已改名Lamigo桃猿)、興農牛與已解散的中信鯨。舊年2月檢方起訴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、「雨刷」蔡政宜和餘則彬3大綁球集團,以及象隊日籍前總教練中込伸、前外野手陳緻遠、前內野手蔡豐安和楊博任,以及前熊隊投手張誌家等7人,涉嫌賭博或詐欺,最重可處5年徒刑。象隊球星曹錦輝、牛隊球星謝佳賢等30多人獲不起訴或緩起訴。

個中「黃金戰士」陳緻遠與「阿扁」蔡豐安、「阿家」張誌家,被認定收錢打假球與承受組頭性招呼,均求刑2年,檢方痛斥陳緻遠「貪婪」、罵蔡豐安「背叛球迷」、批張誌家拿組頭錢卻不辦事「最惡劣」;但3人始終否認打假球。楊博任則被求刑1年6月。全案預計6月底宣判。

陳:寧死在球場

闆橋地院昨傳訊陳緻遠等四人進行最後辯論。陳被起訴打4場假球收300萬元,檢方指責他未通過測謊,卻於歷次審理中意圖毀損證人名譽脫罪,還上節目喊冤企圖誤導大眾。陳臉色鐵青,反駁稱和内人秀琴上節目都談家庭瑣事;他並激動說打每場球都盡心盡力,即便曾腿斷手斷,還是認認真真跑過每一個壘包,「我寧願死在球場上,這是對球迷的交接!」他還哽咽說要為本人與過世父親打贏官司。

張誌家在庭上堅稱因愛玩車買車又怕内助知道,才透過空手套向組頭蔡政宜借債230萬元,強調是「借債」非打假球的「謝款」。張在庭外受訪時重申沒承受性招呼,僅承認身為球星卻跟組頭借債,「個人格德確有缺失。」

蔡豐安在庭上自嘲假定他當空手套這麼好賺,為何2006年離開象隊不繼續賺,反而回南投家鄉教國中生棒球,天天睡球場鐵皮屋。楊博任表示不少涉案球員勸他認罪換取緩起訴,「但我忍不下這口氣!」有人拿錢打放水球,「但不是我!」

中職票房減38%

但檢方強調,有無打假球不克不及僅看單場投打表現,還要考量被告有無收錢或承受飲宴、性招呼等不正利益,並綜合人證與物證判斷,「有打安打不代表沒打假球。」且陳緻遠等四人均非受到暴力脅迫而打假球,身為知名球星竟忘卻「認真打球就是神聖工作」,以至中職受影響,2010年球季票房比前1年銳減5400多萬元,幅度高達38%,當庭加重求處陳與蔡各2年6月,張2年2月,楊2年。

其他,中華職棒聯盟已對張誌家、陳緻遠等球員,以及組頭吳健保、蔡政宜等共58人,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2.1億元。牛隊球團也向吳健保、蔡政宜綁球集團成員,以及所屬球員李義偉等共17人求償1.35億元。統一獅隊球團則向吳、蔡等綁球集團成員共16人求償2500多萬元,總金額逾3.7億元,均由闆院另案審理。

中華職棒聯盟祕書長李文彬昨強調,聯盟對於選手涉賭的處置隻需一個不變原則,就是起訴即永不錄用,法律單位定然要給涉案球員應有的處罰與刑責。

象隊盼速審定罪

象隊領隊楊愛華表示,巴望假球案迅速審理,給有罪的選手處以應有罰責,對掃數量前還在打球的選手才會是個警惕。至於陳緻遠,兄弟象對他領取這麼多,他居然做出傷害球隊的事,沒什麼可說的。Lamigo桃猿不願對張誌家官司評論。

2010年一月       陳緻遠假球案官司預測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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