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 澳洲打工度假開放報名
想在30歲前給自己一機會,背起背包『流浪』到澳洲,看看世界有多大?南半球的無尾熊,南半球的袋鼠,南半球的自然壯麗與生氣蓬勃,像場華麗的冒險。
澳洲政府在2004年11月開放給年滿18至30歲(含)持中華民國護照的台灣年輕人申請之打工度假簽證(Working Holiday Visa);計畫的宗旨並非以賺錢為目的,而是提供持有此簽證的青年男女能有較長的時間在澳洲自助旅行,藉此更深入的認識與了解澳洲當地的民俗風情;同時為減輕負擔長期旅遊所需支付的旅費,澳洲政府允許打工度假簽證持有者,可以在當地旅遊期間合法打工來資助旅費。
申請資格:
須符合澳洲政府公佈之Working Holiday Maker計畫參加資格(如下)
* 年齡介於十八至三十歲
* 持有效期限之臺灣護照;申請簽證及核發簽證時,人必須在台灣
* 不可攜帶孩童
* 無十八歲以下之未成年子女
* 未曾持打工度假簽證到過澳洲
* 通過身體檢查和品格良好之要求
* 有足夠財力負擔度假初期所需的費用(至少澳幣五千元)
* 打工度假簽證的持有者,可於初次入境日期起在澳洲最多停留十二個月
建議:
在預訂出發日前2-3個月提出申請最好,如果出發日選在11月~1月的話要有心理準備,由於是假期前後,所以在工作和住宿的安排上都會比較困難。
澳洲, 打工度假, 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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